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然而,有些人却背道而驰,擅自提前返校、不听劝阻强行冲卡、阻碍查证体测等,干扰疫情防控,最终被严惩。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学校疫情防控监督组梳理了疫情防控中五类典型违纪行为,希望广大师生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学生擅自提前返校
西北某大学风景园林艺术学院研究生闫某和葡萄酒学院本科生任某,擅自提前返校,返校后未及时向学院报告,属于瞒报个人信息行为。根据《西北某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条款,该校给予以上两名学生警告处分。
2月7日,教育部召开全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会议,强调 “五个一律”要求: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广大师生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五个一律”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不听劝阻强行冲卡
2月21日下午,华中某大学教职工郭某不听劝阻强行从该校北大门卡口出入,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校区封闭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明确住宅小区封闭管理主要措施的通知》及该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该校对郭某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扣发两个月绩效工资。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是疫情防控的必要措施。广大师生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所有人员需凭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各居住小区和楼宇需做好出入登记、体温检测、公共空间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希望全体师生和社区居民严格规范自身言行,积极配合做好防控检查等工作,共战疫情,共克时艰。
故意隐瞒个人旅居史
河南省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郭某出国前往疫区,返回后行经多地,返回郑州后隐瞒境外旅居史、不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多人被隔离的严重后果,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如实申报,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对不按规定申报健康状况,瞒报、谎报个人旅居史等行为,学校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留校学生漏管失控
广东某大学一名留校学生于1月17日至2月25日私自前往南京,直至广东省委教育工委3月6日对各学校学生留校和返粤情况进行核查时,该校才发现学生私自前往外地,漏管失控长达40天,且返校10天后学校在上级核查时才发现这一情况,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风险。3月7日,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向该校党委发出批评通报,责成该校党委对此起事件展开深入调查,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3月9日,对该校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严肃批评。
有关部门、学院和责任人员要强化阵地意识,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建立完善的学生信息沟通互动机制,关心关爱留校学生情况,关注掌握离校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身心动态。同时,加强学生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业指导。
防控要求执行不严
西南某大学医院副院长王某明知自己的2名亲戚已经出现发热症状和肺炎影像学特征,在未报疾控中心的情况下,于2020年1月22日和28日先后将2名亲戚收进校区医院治疗(其中1名人员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该院院长李某不听取其他医护人员意见,违规同意收治,且未及时报告情况,引发可能传播疫情的重大风险,致使多名医护人员被隔离观察。2月1日,王某被免职,解除聘用关系;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职;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该案例暴露出个别单位和个别干部法纪意识淡漠,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作风漂浮、工作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希望广大师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责任、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封闭式管理已经持续60余天,秩序井然,截至目前,实现零确诊零密接零疑似。同时,我们必须要清醒看到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要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慎终如始,善作善成,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广大师生特别是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家人亲属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参与防疫工作,支持一线人员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助力学校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学校疫情防控监督组将对发现的问题和疫情相关信访举报,一律从快从严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欢迎广大师生进行监督,按照校纪委下发《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反映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