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必须以常态、有效的监督促使其做到担当作为、廉洁自律。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开发布,这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并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全篇各个部分。近年,教育领域反腐持续发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仅2020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已通报30余名高校厅局级领导被查处,其中高校党委书记、校长(院长)占比超七成。高校“一把手”腐败既有一般腐败的特性,又有其教育行业特点,多集中在基建后勤、选人用人、招生考试、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领域。为发挥好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校纪委特编辑高校常见风险点引发的违规违纪真实案例,用于警示教育专题学习内容,仅供学习和参考。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1.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西科公车私用、违规领取补贴问题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西科公车私用、违规领取补贴等问题。据陕西省纪委2017年9月14日消息,陕西省纪委对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西科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西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和使用招生用车补助油票、以无实质内容的校园参观活动为名领取出差补助。王西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顶风违纪。鉴于其在组织审查期间能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主动退还违纪资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西科党内警告处分。
2.云南财经职业学院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3年8月至2019年12月,云南财经职业学院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141.87万元。2014年1月至2019年12月,学校安排各类无公函接待、同城接待66次,违规报销费用4.18万元;以会议、加班等名义,违规报销误餐费1.61万元。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李思泽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陶昌学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纪委书记杨红英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原院长丁晓强公款旅游问题
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原院长丁晓强2015年7月组织学院教师赴云南对口帮扶县云龙进行考察,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前往腾冲游览景点。2015年8月组织教师赴甘肃考察期间绕道旅游,并报销绕道产生的交通、住宿费和伙食补贴共计6099元。丁晓强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受到党纪处分,被免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职务;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费用。